Friday 30 November 2012

歌词

不知道有没有人有抄歌词的习惯?
我偶尔会抄,而且在抄的过程中会发现几句有意思的歌词~~

我最喜欢的SHE回归咯~新歌的歌词都深深触动我的心弦~
上面图中的歌词是摘自——那时候的树~不错听哦~

Saturday 24 November 2012

(团写小说)第六章:友情的堅定



对于比特的提议,只有瑞凡点头赞同,而至于巧欣和早已吓呆的若希却不知道该怎么做。反倒是袁鑫,他开始觉得这像一场闹剧,或许掉头走,夕夜就会在外头等候着他们。

『诶,算了吧,回头走,夕夜可能就在外面!!』,袁鑫不耐烦的对着其余4人说道。

『袁鑫,你难道忘了那链接天国和地狱的阶梯已经不见了吗?』,瑞凡的“善意”提醒,倒是敲醒了各位,仿佛只有往前走才是他们唯一的选择。

这么一个“善意”提醒,却把原已吓呆的若希弄得不知所措的默默流泪,手更是不知觉的紧拉着巧欣的衣角。而巧欣对于夕夜的莫名其妙消失,那股寒意早已流入她心中,对于若希的动作已经不再讨厌。

内疚的虫子早已爬满比特的心,无可再继续等候,情急之下,他不理会其他4人的选择,一人冲到石碑前,随意的选了一把钥匙。此刻的他,只想要尽快找到夕夜,而早已不再顾虑自己的安危。

『比特!』,瑞凡看见冲向石碑前的比特,想要出言阻止时,却已来不及。而当袁鑫,巧欣和若希还未反应过来责备比特的冲动时,石碑后慢慢出现裂痕,然后向左边缓慢移去,“咿咔”一声,一扇门就这样出现在石碑后。

被石碑和那扇门吸引着目光的众人,吓呆的他们,谁都没留意到比特正走近门前,迫不及待的拿起钥匙扭开那扇门,他心底只期望门后出现的会是夕夜。

然而,扭开门后却没有夕夜的踪影,反而此刻若希的尖叫声把失魂的众人吓醒,『啊…!!!
『我里面我们为何会在里面!!』,若希指着那类似空房的空间,语无伦次的说着。

这时才惊醒的5人望着那空间,凝视着里面的“他们”,一向是他们之中大胆的瑞凡,走向那空间,想要一探里面的“他们”究竟所谓何事。

『瑞凡!!, 袁鑫喊住他。

『放心,没事的!!,这句话仿佛就像一支强心针,注入他们4个人的心,给予他们勇气和胆量。

『小心!,巧欣提醒着瑞凡。

慢慢走近那空间,然后探究“他们”是谁,这时候才发现到那个空间,是有一面镜子的空房。
『这只是一面镜子』,瑞凡的这番话让大家都喘了一口气,『进来吧』。

深呼一口气后,他们4人才慢慢走近那房间,『我们一定要找到夕夜,我们一起进来就一定要一起出去。』,比特坚定的语气让袁鑫明白到他的坚持。

袁鑫和比特彼此对望了一眼,再转看身后的巧欣和若希,大家都明白到唯有继续前进,才是他们唯一的选择。只有继续闯关玩游戏,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。

『哼,果然就是名副其实的“地狱”!!』,袁鑫鄙视创办这个游乐场的创办人。

他们5个人,手牵着手,给予彼此勇气和力量,这时候的他们在心底想着究竟那把声音所说的考验到底是什么时,突然眼前一黑,“咔”。

众人还未来得及反应时,只感觉到整个空间就像电梯般往上移,像是有人启动了这个空间。

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,灯光再现,刺眼的灯光让他们眼睛一下无法适应,而感觉到晕厥。这时候的空间变得不一样,四面八方都有着镜子反射着他们,而脚底下就像踩着干冰,弥漫着雾气。

『靠,这是什么鬼!』,最先反应过来的是袁鑫,他开始觉得来这里玩是一个最错的决定。
一直默不出声的巧欣望向比特,用埋怨的语气说『这就是你一直想要来的地方?你自己看,我们现在就因为你,而困在一个不知道在哪里的空间,夕夜还不见了!』。

从头到尾一直受到各种惊吓的若希,还未从惊吓中醒过来,反而连哭的力量也失去了,整个脸色变的额外苍白。

对于巧欣的指责,他不敢回嘴,心底清楚是他的提议,连累夕夜的失踪,还把若希吓的一脸苍白。

瑞凡虽然清楚知道这整件事情很诡异,而这个地方更加很奇怪,但未免添加大家都担忧和负担,他也只能冷静下来,『好了,别埋怨了,我们应该同心合力找夕夜,至少我们还在一起,总比一个人的夕夜来的好吧?』。

瑞凡看见不再互相指责埋怨的4人后,再继续说到,『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夕夜,然后离开这里。』

不一会儿,那把让他们毛骨悚然的可怕声音再度出现,哈哈哈!这里是地狱第二层的入口处,你们的朋友就在不远处,等着你们呢!这个考验很简单,想要你们的朋友出现,就必须要一个人和她交换。原理很简单,你们只需闭上眼睛在心底默念5次,你们当中究竟谁和那个女孩交换。那你们那位朋友就会在地狱的第二层等着你们』,停顿了几秒钟后,那把声音再度出现,『记住,这是一个少数服从多数的游戏,我倒想看看你们的友谊到底有多值钱,哈哈哈哈』。

这时候的他们,注视着彼此,各自的心底究竟在想些什么,打着什么算盘,只有他们自己本人最清楚。

或许,他们谁也不想失去谁;也许,他们谁都害怕自己是那位和夕夜交换的人选。

原来,地狱的第一层只是前菜,还有17层的考验和难关等着他们。



Sunday 18 November 2012

當部落格成為祭場

我們都不需要彼此的承諾 ,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無法一輩子同在 —— 題記



部落格 , BLOGSPOT ...

我 , 神風情 , 不知為何踏上了部落格的路途 。若要問我為何你會sign up ? 我真的答不出 。人 , 就是這樣 , 有很多東西不用追究理由 , 因為理由通常都是醞釀勇氣的化學物 。既然現在不需要用到勇氣也能拋棄原因了 。

有人曾經問過我 , 為什麼把自己的部落格名稱取得那麼灰 ... 那麼恐怖 ? 我說我鍾愛祭場這個詞。 原因很簡單 , 為何要搞到那麼複雜 ? 喜歡就是喜歡 , 說到底還是喜歡 。就像九把刀殺手系列底下的鐵塊般 , 鐵塊就是鐵塊 , 無論怎樣形容 , 都還是一塊鐵 。 

系統顯示 , On Blogger since March 2012 。

從三月到現在不過是過了七個月那樣吧 。我不敢許諾說一句 , 我會陪伴部落格一輩子 。我害怕許諾 , 因為諾言要違背很容易 。我從來不許諾 , 所以這個祭場基本上我也無需那麼羅曼蒂克地為之打破我的原則 。我害怕 , 違背的感覺 。

七個月來 , 我發布了82個帖子 , 累積了29個評語 , 儲蓄了1547個腳印 , 得到12個部落格客的青睞 , 願意跟隨我 ... 每一環都是讓我最為珍貴的東西 。 看著部落格多了一些過客的感覺 , 是我 , 最原始的推動力 。或許這些 , 在一般人來說沒什麼大不了 , 然而對神風情來說 , 這很寶貴 , 高價難買 。 這是我努力得來的一切 , 我 , 還能說些什麼 ? 

祭場的簡介是 —— 这是神的咒语 一步一步敲进你的心窝 。我多麼希望我能夠成功 , 我多麼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對大家說 : " 我不再是一個順口雌黃的少年 ! " 然而 , 這還只停留在推動力的範疇 , 離我有些遙遠 , 但是卻又如鄰居般那麼貼近 。 這種感覺 , 好美妙 。

累計起來的數據 , 不是一個自-HIGH就能代表 。毅力 , 還是要靠毅力 。毅力是什麼 ? 我常覺得毅力就像愛情 , 不是口頭上的字句而是行動的代表 。當寫一個帖子時 ( 就如現在 ) , 我可以什麼都不管 , 髒話 、色情 、被扭曲化的熱血性質 , 我都可以亂寫一通 。然而 , 在我按 PUBLISH的時候 , 我就應該背負對讀者交代的責任 。這裡不是18禁的部落格 , 每一個低頭族都有可能在按著NEXT BLOG的時候進來這裡 , 年齡 : 小至手指骨都還沒堅固就懂得玩I-PAD的三歲小孩 , 大至體魄比一個20歲青年還好的100歲老公公都會來到這裡 。身為寫手 , 我覺得我有必要為讀者的眼睛 、腦海負上道德性的責任 。至少 , 我對於自己擁有這個自覺感到開心 。

要經營部落格 , 就好像經營一間咖啡廳 。定時要為之裝潢裝潢 , 有時要為它放一些盆栽 、為它更新一些東西 , 定時要掃掃地 、為之負上一些最基本的責任 。 最基本就是最簡單的責任 , 若連最簡單的東西都無法做到 , 為何要那麼猖獗地去下定決心開一間咖啡廳 、註冊一個部落格 ? 對文字負責 , 在某些領域裡 , 也是對自己負責 。 

我可以非常自爽地去HIGH一張文章出來 , 然而也要顧慮最基本的道德教育 。我可以非常熱血地寫一大堆色情畫面 , 然而我要有那個把握我可以讓人家在色情畫面裡找到人性的最初 ( 這是我崇拜九把刀最夠力的理由 )。 我可以非常人性地寫出超噁心 、超暴力的片段 , 然而我要為自己的作品設下最完美的標籤 。  我可以非常毫無忌憚地爆粗 , 然而我要知道底線在哪裡以及需要程度 。我可以什麼都寫 , 然而我要知道自己最原始的根是在何處 。就如李永業在書中給我的一些啟發 , 根 , 無論如何都會牽絆著人類的腳步 。

當部落格變成一個祭場 , 每晚我以鍵盤替代一支支香燭 , 為之增添成員 。我知道 , 我的部落格之路還沒結束 , 沒有諾言 , 我會更加的自在 。我們都不需要彼此的承諾 ,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無法一輩子同在 ,  至少我在沒有部落格的生涯裡晃去了16年又3個月 。 生時 , 我沒有把 " 祭場 " 帶來 , 一輩子後我也無法把 " 祭場 " 帶走 。 煽情的話 , 我不會說 ; 諾言 , 我不會許 。


>>>>>>>>>> 後語 <<<<<<<<<<

一生部落格崛起 —— 神 。 祭場
榮譽持有者 —— 神風情




神風情
2012年11月18
大馬時間 : 2219

╮(╯▽╰)╭

  为什么我们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世界逼入末日的困境呢?

 一个是自己的家人、一个是曾今认识的陌生人。
  
 但是,我现在却因为这2个人而烦。

  明明同是人,然后我们这3个人就一起烦。

  是的,姐姐目前因为前几天发生意外的事情,必须请律师来解决。请律师嘛,那还真的不容易,我们真的必须到处问人有没有好律师介绍来打赢这场官司。但大家都非常清楚的知道,这场官司我们一定是必胜无疑。

  但关于找律师这个问题,大家就开始烦起来了。星期三,是爸爸的生日。我们不想他烦,所以没告诉他这件事情。而我姐姐,却向我提出了一个要求,那就是,问他爸爸可不可以做我姐姐的律师。这让我有点烦恼了。好后悔,就是因为之前什么事都跟姐姐讲,然后才会不小心告诉姐姐,人家的爸爸是律师。

  天,这下可惨了。因为,我已经和他,不再是朋友了。 而姐姐却毫不知情,依旧以为我和他感情还如以前般那么好。好烦,而我却又不懂如何拒绝姐姐的要求,只好硬着头皮说一声;嗯,我问问看。''本来以为就可以暂时先这样。

  怎知过后妈妈也知道姐姐需要一位律师后, 竟然也向我打听他爸爸了。天啊,我压力好大。这个家里,根本没有人知道我跟他冷战到很够够力。也只能说,或许以前的我真的跟他太好了吧,所以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。或许如果我告诉我的家人,我根他已经吵架了。可能我的家人都不会相信。

  唉,世事难料。谁会料到已经和他吵架了的我,现在竟然得向他求救呢?而谁又会料到,我和他明明好好的,但是一转眼说吵架就吵架,说冷笑咱就冷战呢?

  真的好难过,好心痛,好烦。

  结果为了家人,我还是抛下尊严,抛下面子,向他求救了。

  原来以前就算和姐姐顶嘴多少次,吵架多少次,互相针对多少次都好。当到了他们有困难的时候,我发现我真的能够不在意以前所发生的种种,毕竟她还是我的姐姐。

  原来有时候为了家人,真的什么困难事都能为他们解决。原来有时候为了家人,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。

  我也知道,身为家中的一份子,我确实应该为这个家庭出一份力的。而我非常的明白,当他们发生事情时,我们是不可能能够当做什么都没发生的。

  为了姐姐,我提起了勇气,发出了那封信息。然后带着万分紧张的心情,等待他的回复。

  结果,他回复了,然后他帮了我这个忙。

  当时的心情真的很感动,我用自己那颤抖的手,回复了他一声;谢谢。

  真的很感激他。妈妈赞我这次帮了家里一个大忙,而我甚至觉得,现在的我跟姐姐的感情仿佛更增温了。

  我认为,今天晚上是我和他冷战以来说过最多话的一次。或许,以后不会再有这个难得的机会。可能,以后见面我们还是会好像陌生人般不理对方。但我会一直记得,在这个温馨的夜晚,他帮了我。

  其实想想起来,我到现在都还搞不明白我们2个为何会冷战,或许是因为一个美丽的误会。

  虽然表面不是朋友,但其实心里明白,我一直都把他当成朋友。


  朋友,我祝福你。     

      -Jess3y

一代部落格欠揍师崛起

一代宗师,不敢当,被人打到脸肿倒是可能。所以,我把自己成为一代部落格欠揍师。每月一问,负责的题目是“部落的开始”。很不幸的,相关的部落早已上传到我的部落格了。所以,必须另外从长计议,写出另一篇“开始”,所以不再是“开始”,而是“崛起”(什么差别?没有差别)——欠揍一


年,三月初十,节气为谷雨。一代部落格欠揍师诞生。简单来说,就是1994420日。(无聊到写农历,害别人还要转换为阳历)——欠揍二


这世界太多部落格了。如果要从中脱颖而出,就必须在某方面比其他普通的部落客强一点。论文笔,我的华文连A都拿不到,别说了;论设计,我的美术都是含糊混日子过去的,别说了;论欠揍,好像可以尝试一下,反正我在这里欠揍,你也打不到我(打我啦!打我啦!——欠揍三


于是,开始乱七八糟的部落格风格。初时,根本就是连欠揍都不行,只能说是完全不值得一读。现在呢?还是不值得一读,奇怪就是你怎么还会在读夜光写的欠揍文章——欠揍四


有时候,会耍点手段,玩一玩读者。最为普通的,就是“无中生有”(展延阅读:

   (咦?没有标题?)《有点惭愧——纯粹自爽》)不能说是每个人都玩到了,不过至少能够骗一些人——欠揍五



暂时只能想到五个欠揍的地方,我就能自称一代部落格欠揍师,够欠揍吧?——欠揍六



该正经一点了。


谈一谈部落的开始了——欠揍七(迟迟才进入正题)
——欠揍八(明明知道欠揍,却还刻意继续欠揍)


成为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的博主后,要写一篇博文在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有点困难。为什么?因为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应该和自己的部落格有所差异,就是说,部落格上传的东西,不应该和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完全一样。所以,自己的部落格不断更新,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夜光却和《Lz的生活》的夜光有所差异,比较安静,因为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。

本身的部落格,和团体部落格不一样。在本身的部落格,可以畅谈自己的生活,尽情自爽,因为那是属于自己的平台,就像是黄明志在他的“网络节目”一样,我要在自己的节目谈什么,谁管得着?





(这点我必须部分认同,因为我国的言论自由,不过不代表完全自由)就算写得再烂,弄得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要阅读,那还是我自己的事情。

那么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呢?它是团体部落格,是一群有着梦想的博主,共同建立起的部落格。很自然的,每个博主就负起一定的责任,把这个部落格搞好,而不是变成一个满是滥竽充数的地方。

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开始后,认识了好几个博主,世界如此大,却因一个网站,把大家给联系起来。

有的梦想着部落格的跟随着能再多一些;有的梦想着其跟随着是真心想要阅读自己的博文;有的梦想着自己的小说能够收到大家的青睐;有的梦想着自己的作品有一天能够摆放在书店里尽显霸气;有的梦想着部落格的点击率能够更多一点。

无论自己最原先的梦想是什么,各个博主开始有了个新梦想——搞好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。无论是不是有惊人的才华(博主当中就有几个好文笔、好厨艺、好画功了),大家都有了同一个梦想,并手牵着手,肩并肩,共同迈向着全新的梦想!



当我们同在一起,在一起,在一起,
当我们同在一起,真快乐无比……


-我,部落格的开始-

  不知不觉,创建部落格的时间已将近2年的时间了呗!当初是为了什么而创建部落格呢?

  其实说起来还蛮不好意思的,因为一开始创建部落格的原因是,好玩及好奇,所以便创建部落格了。你可以讲我很没有主见、看到别人创建部落格,我就跟着创建部落格,但这是我啊!哈哈,你敢说,当初你不是因为看见别人有fb,讲fb几好几好,所以你也为了方便也便跟着开fb的?:P 那如果是那样,我也可以说你没有主见啊!跟屁虫!哈哈。(←开玩笑而已啦xD)

 总的来讲,好的东西,自然会有很多人要嘛。

  我好像渐渐朝着离题的方向飘去了~~ - -

  回来吧!不要再飞了~~~哈哈。

  我确实是个比较固执的人,爱转牛角尖。后来看到别人的部落格很美,就忍不住研究起部落格了,结果就开始设计起自己的部落格了。不敢说自己的部落格很美,但自己觉得美就行了,反正是给自己看的。后来发现自己的部落格美美后,我便爱上了自己的部落格,所以自此以后便天天都上来报到。所以呢,因为种种原因,我的部落格就这样开始了~啦啦啦。

  其实我还蛮感谢发明部落格的人呗。因为这个人,为我们人类发明了一个让我们言论自由的地方。是的,言论自由。这是你的部落格,你要写什么就写什么,没人阻止得了。但也不要太过度的言论自由,就像最近新闻界很流行的性爱部落格。那不只破坏了部落格的利用价值,甚至还会教坏未成年人士。这种变态手法,是不应该的!

  而我所谓的言论自由,就是,在部落格记载自己的心情日记,不必像平时在学校写作文时那么的严格,就只是把自己的每日心情日记记载下来,甚至不用担心会被自己的家人朋友看到后,嘲笑你的文笔有多差。哈哈,说不定,多写些部落格,还能加强你的文笔能力呢!
  
   部落格,不止能增进文笔能力,也需要有设计能力来设计自己的部落格。

   咦咦,说不定,常写部落格,以后能当个小作家或是设计家呢?

   而我,不止选择利用部落格来记载心情日记,我也喜欢把一些在户外拍摄的照片分享上来。有文字,有照片,这样我的部落格日记就变得更有意义了,不是吗?

  老的时候,我可以通过记忆中、想象中的隧道,点击我的部落格,再次重游年轻时的时期。

  老的时候,我可以抱着自己的孙子,与他们一起翻阅我的部落格,让我的子孙们知道我过去的点点滴滴。

  过去,总是让人那么的留恋,就像生命中的某些片段是不想,也是不会去遗忘的。因为这些曾经的曾今,是何等的无忧无虑的。

  我的部落格,给我用来记载心情日记,我的点点滴滴,甚至是我的照片。还有,不管我心情好或不好时,我都喜欢把它记载在部落格。

  得空时,我会翻阅会自己的久帖子,看看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可笑的,或者,可以从中知道,原来以前的自己是这样的,顺便检讨现在的自己,是否改变了吗?

  部落格,对我来说非一般的重要。

  如果,这个世界突然没有了部落格,那我应该会精神分裂,找不到地方发泄心情了!(太严重了吧)哈哈。

  但愿,我,部落格,可以永远在一起。

  只要我还能对着电脑打字的一天,我,还是会继续和部落格交往下去的。

  嗯, 我,部落格。永不分离。



By-Jess

  

起点在卡拉奇

“为什么我要把我的心情写出来放在网上给大家看呢?”这是当初一名朋友建议我写部落格时,我给他的回复。

2006年9月,因为工作关系,我去了巴基斯坦出差近五个月,那时候我就住在卡拉奇。这城市其实还可以,就只是偶尔会有自杀性爆炸袭击而已(冒冷汗)。那时候,公司的司机还告诉我,从我住处到客户办公室其中有很多外国大使馆的路段,就是自杀性爆炸袭击的热门地点(再冒冷汗)。

听司机这么说,我确实是害怕,不过也许没真正见识过,所以我还是有所保留。直到某周末的一个早上,当我还在熟睡时,我被骇人的爆炸声惊醒,看着窗震动的窗口镜片,我觉得自己很靠近死亡呢!所以,不知道我是怕死还是怕死了没人记得我,所以就在那事件后,我开始了我的部落格。

那时,我Friendster的部落格名为《梦境海豚与忙碌的小猪》,取这名字也是因为某人。虽这人如今已从我的生活隐去,但偶尔重读有某人的文字时,感觉还是美好的。在卡拉奇出生的文字,主要都是我想家、想某人、想朋友时的复杂心情。虽然那里与大马时差三小时,大马的朋友们都在我更新文字后热烈留言鼓励我要继续撑下去,也就是这股力量让我勇敢待在那里,也让我写了再写、再写……

如今,我部落格旅程也走了六年,如今的《无与伦比的美丽花园》还是用我想要的方式去记录着我想典藏与分享的事。今年,我得到第六届《大马中文部落格祭》的肯定,在沉淀喜悦后,我想最重要的还是不要忘记当初为何要写部落格的目的。

我总觉得部落客也好像一名演员,大家都是因为自爽而投入;写了部落格,若选择去去参赛,别人就会对我们部落格的提出看法;直到有幸入围后,我看见很多不同风格的部落格在角逐同一个奖项,评审们要怎样比较呢?这也让我想到一些电影颁奖典礼,好多优秀演员就算有口碑、演技,也不代表可以获奖,然而不管获奖与否,他还是会继续演好下一部电影。

在卡拉奇与同事骑骆驼
可以拥有一个让自己天马行空的文字平台是一件快乐、幸福的事,拥有朋友、读者们的游览与留言更是给了我一股很大的动力,去写下更多感受与大家分享。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写部落格的标准,我的是感性的文字里要有实在的分析,理性的文字里莫忘要有人情味。你的呢?

Saturday 17 November 2012

(每月一问):部落格的开始

是什么时候萌起写部落格?老实说,我自己也不晓得!部落格的开始,是在一个下雨的夜晚。因为每次浏览别人的部落格,那一夜,突然萌起了自己写部落格的想法。

部落格的开始,完全是菜鸟。只知道blogspot是一个部落格的平台,所以就在blogspot开了自己的第一个部落格。

许多人都问到,为什么我把部落格的名称名为「灰姑娘说故事」? 我个人其实是很喜欢「灰姑娘」这个童话故事,更喜欢灰姑娘的南瓜车与玻璃鞋。灰姑娘出席舞会,务必要在午夜十二点前回去,否则就会打回原形,变得狼狈不已。我觉得,自己的情况,其实还蛮像灰姑娘的。以前和朋友出外,都会有门禁,一定要在午夜十二点前回到家。而我也从来都没有犯规,都在十二点前就回到家了。

我的部落格,多用来记载生活上的一切。每当去了旅行,回来后都信誓旦旦地说要马上纪录关于旅途中的点点滴滴。奈何,每次都是拖了很久,才把游记写完。我是金牛座女生,酷爱美食。经常都会留意哪里有美食,然后会与家人或朋友一同去品尝。品尝后,都会放在部落格上与大家分享。朋友常笑说,我的部落格快要变成美食部落格了!

觉得部落格是一个很好的平台,不但可以让自己纪录生活点滴,也可以从部落格中,结交到许多志同道合的博友,大家一起分享。虽然,要经营一个部落格不容易,但我相信,只要坚持,还是可以把部落格做得很好。

博友们,加油吧!


(团写小说)第五章:地獄的一層之友情的大考驗



微弱的灯光和那腐臭味,加上潮湿的洞穴,让胆小的若希感到不适。『到了到了怎么办?』,若希开始害怕,不知觉的拉着巧欣的手。

夕夜冷冷的看着若希,反倒巧欣的那句,『別拉我啦!』,吓倒了若希。

『喂』,看不过眼的袁鑫,打算帮若希,却被瑞凡打断,『嘘别出声』。

走在最前方的他突然制止大家出声,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。『你听到什么?』,比特小声的问瑞凡。

『你们有没有听到?

『喂,到底听到什么?,巧欣不耐烦的问。

『那个‘咿.. ..’般的声音。』

『难道是勾魂使者出来勾魂?』,比特鬼马的说。

『哇!!!,这一说把若希吓得躲在巧欣的后头。

‘咿…’,那个声音再次从他们后方传来,这一次他们6个人都听见了。这声音让原本鬼马的比特安静下来,除了瑞凡和夕夜以外,顿时所有人都毛骨悚然。

瑞凡看了他们一眼后,再看向夕夜,只用眼神交流,夕夜就知道瑞凡想要去一探究竟。两人携伴往刚才的方向走去,在微弱的灯光和潮湿的洞穴里,他们只能更加小心。

来到地狱的入口的他们,发现原本连接天国和地狱的阶梯不见了,『这阶梯难道也是一场恶作剧?』,瑞凡看着夕夜问道。

夕夜耸肩,表示不知道,她只觉得自己浪费钱浪费时间来探讨这个所谓的天国的地狱。
走回‘地狱第一层’的入口处,看到呆站在原地的他们,『你们终于回来了!』,等到不耐烦的巧欣看着缓缓走回来的瑞凡和夕夜。

『那声音是什么啊?』,若希担心的问着。

『没什么,只是连接天国和地狱的阶梯不见了。』,瑞凡目无表情的说着,心底却O.S着『这地方也太诡异了。』

『走吧』,一旁不出声的袁鑫等不及要离开这个鬼地方了,双手插着口袋说。

他们6个人继续往地狱的第一层前进,若希惊慌失措的样子,夕夜看在眼里。『到底还有多久啊!』,巧欣再次不耐烦。

地狱第一层的路越来越狭窄,他们从原先并肩并步行,到后来前后步行,走在最后一位的夕夜不知何时竟然不在队伍里。

大约几分钟后,他们来到了一个冒着淡淡烟的洞口。『好阴森』,若希小心翼翼地说着,害怕不小心又会得罪巧欣。

『夕夜咧?』第一个发现夕夜不见得竟然是袁鑫。

『嗄!他不是跟在比特后面吗?』,瑞凡看向比特。但比特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已经告诉瑞凡,他根本就不知道夕夜何时不见。

『怎么办?』,已经吓坏的若希知道夕夜不见后,更加害怕。

『干,这是什么鬼地方,还冒着烟。』

『比特,夕夜到底几时不见的!』,袁鑫用埋怨的眼神看向比特。

瑞凡赶紧挡在比特前方,『袁鑫,别追究了,现在最重要是找到夕夜。』,『若希,别担心,我们会找到她的。』

『哈哈哈!欢迎你们来到地狱的第一层,这是挑战你们之间的友谊。想要知道你们的朋友在哪里,就得看看你们的友谊是否够坚定。』,那把可怕的声音从洞穴四面八方传来,让他们5个人听得再次毛骨悚然。

『你们看!』,比特像是发现到新大陆路般的指着一个石碑。

『这里有三把钥匙,选一把然后进去闯关,成功后就能在地狱第二层见到你们的朋友。』,瑞凡把刻在石碑上的字读出来。

『这个是什么天国的地狱,为何他们要把夕夜抓走。』,若希的眼眶闪烁着泪水。

原来,天国的地狱和传说中的地狱并不一样,里面的十八层地狱都需要闯关,就像电玩里的游戏一样,只有闯关成功的人才能离开。

这时候的他们5个人各自在猜测着,到底那把声音所指的友谊考验是什么。

『赶快选一把,然后把夕夜救出来。』,比特对于夕夜的离奇失踪一直内疚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