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30 September 2013

三千零九十二公里之外的胡言乱语。

今天是很难得的一天,因为我竟然不想更新我自己的部落格,
其实,正确来说,我是对这个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这个部落格产生了那么一点点愧疚感。

话说,去年10月的时候,顺成兄联络我,邀请我当这里的一份子,
我的部落格好不容易得到我朋友群以外的关注,感觉有一点不可置信,
因为我没有想过我还可以参加我个人部落格以外的世界。

所以当时,就在去年10月,我在这个部落格写了我第一篇文章之后,
就一直到现在,这个是第二篇。

Orz,真的很抱歉。

噢可。
献上本人小三和本部落格的合照。
其实这一年来(啊……真的是一年之后了),我的想法是有那么一点点自私。

因为我有灵感的话,我一定会写在我的部落格嘛……
各位博客都应该知道灵感是多么宝贵的一个东西,大概就排在贞节之后了,
每一天想灵感想到头很大,没有可能用在另一个部落格嘛。

可是不可以这样啊,难得得到大家的错爱,本人才有机会在这里po文,
是大家邀请我的啊,po文是对大家最基本的尊重啊。

是的,我是需要po文,可是要po什么文,这个是另一个问题。

话说,本人有很严重的更新部落格强迫症,
发布在部落格的每一篇文章不能太短,不然晚上就会有部落格梦魇来找我,
然后一直缠着我说“你对不起你的读者~你对不起你的读者~~”
搞到我有一段时间看到自己的部落格就直接走去躲在角落面壁思过。

因为强迫自己的文章要有一定的长度,所以慢慢的,胡言乱语的功力加强了。

没有错,长度很重要,结果搞到自己的部落格一点深度都没有。

我的部落格的确没有什么深度,属于那种浅而易懂的类型,
没有文言文,没有诗意的场景,没有描写文的手法,
所以看我的部落格,的确没有什么需要用脑去思想。

因为我写部落格,好像都没有什么用脑,
就好像现在,我的手一直不停在键盘上敲打、敲打、敲打,
其实头脑是一片空白,仿佛我的手指自己有能力去打出一片它想要的文字。

是的,所以你现在读着的这一篇,是我没有用脑写的一篇文章,
所以浪费大家时间的话,真的很抱歉啦,
如果你还有时间去浪费,请接下去阅读。

“胡言乱语”是一个大家都懂的事情,
如果你不知道要如何写部落格,没有关系,你只需要开发你自己胡言乱语的潜力。

对我来说,这方面的才能真的很重要,
我也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耐心去阅读我每一篇文章,
可是如果你这么做,我会很感谢你,
至少你会欣赏我的胡言乱语。

这篇文章的题目是《三千零九十二公里之外的胡言乱语》

为什么是“三千零九十二公里”呢?难道我要搞诗意吗?

没有错,“三千零九十二公里”的确有那么一点点诗意,
就很有李白的感觉嘛……那种很遥远的感觉……很遥远……
有一种清高的感觉……可是为什么一定要三千零九十二公里嘛?

很明显是要帮我自己的部落格打广告啊(误)

没有啦,因为我现在就是离开马来西亚3092公里之外,
你不要问我,为什么不是3091 or 3093,一定要3092,
没有特别理由,我就喜欢3092这个数字组合。

我刚刚看了上一篇文章,说到这个月的主题是艺文。

艺文?啊啊啊,我十足十是文艺少年啊啊啊啊……
(是“艺文”,不是“文艺”!!)

艺文嘛,“艺”大概就是艺术、才艺、艺能等等嘛(啊……我长得还蛮抽象的)
“文”大概就是文章、文字、斯文啊(我写部落格,有戴眼镜啊)

顺成兄,要我写艺文好像真的有那么一点点困难啊啊啊……

可是说到艺文,我还蛮欣赏方文山的,
没有错,他写的词大概就是我看过最变态的了,
可惜他有种生错年代的感觉,如果是古时候的话,他的作品会流芳百世啊。

可是说不定人家的作品就真的留我的孙子的孙子的时代呢,
周杰伦的歌以后会成为经典名曲啊。

噢可。

其实这一篇,的确是我自己的胡言乱语,
看样子,好像不会很长嘛(嗯,真的不会)

我想清楚了,我以后大概两个星期就在这里po一篇文章,
没有错,我打算我的灵感奉献给这个部落格了,
可是这件事情大家都在做,就只是我没做。

没有关系,因为下个月的专题应该是回到“自爽”了,
啊……根本就是大家都很擅长的事情啊……不写就对不起自己啦……

好啦,大家下个月见啦~!!









2 comments:

  1. 哈哈~没关系~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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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哈哈,边读边笑。你的文章总是给我这种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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