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我写Guest
Post,还真是太看得起我了,让我有点受宠若惊,大概是这十八年来,我都是很自卑地过着我的生活,太没自信了吧?
很快的,就和找我写Guest
Post的“陌生人”聊开了。小我好几岁的弟弟看见了,马上很天真无邪地说:
“老师叫我们不要跟陌生人聊天咧!”
老师说的这句话,如果大家都完全听进去的话,那老师说的就是烂话了。难道你一出世就认识老师,当初老师也不就是陌生人吗?不和陌生人说话,你又怎样结交新朋友?解决一些事务?(是不是不能打电话到电台去了?停电也不能打电话去投诉?)当然,前提是要有所防备,有所保留,不能把所有私人的事情给说出来啦……
我是打算写感言,不是要写老师教学的逻辑上的矛盾。不好意思,离题了。
“陌生人”很耐心地一一解答我的疑惑(因为我个人就是这样,问题多多),突然问我有没有打算当博主。在了解什么是博主后,马上答应了。原因有三:
第一,爽
第二,一个月只需写一篇,容易
第三,感觉上很不错
不过,最大的原因还是一个字——爽。(绝对符合了十月的主题——自爽)
又离题了。言归正传。必须说,我很幸运,无意中让我从朋友身上,发现到《大马中文部落格祭》这个东东(不是西西,北北,或南南)。很幸运,让我成功入围最佳时事部落格。还是很幸运,让我接触到这个邀请我写Guest
Post的“陌生人”。最后很幸运,这个“陌生人”答应让我成为博主!
我未免太幸运了吧?(只可惜感情上处处碰壁,sad case)
所以,我最想感谢的是我部落格上的贵人!谢谢!
*如果要我较为详细说出是哪些贵人的话,请点击:《部落格遇到的贵人》(事先警告,这是个烂透的文章)
不过哦,我先声明,我最擅长的就是写部落格写到离题……(接下来《当我们同在一起》有苦头吃了)暂时就在此停笔,拜拜~
读完后,只想说,这家伙比我还要自爽,而且写得也比我自爽。简直可以升级去最佳自爽部落格了。>.< (原来我的入围是盖的)。
ReplyDeletep/s 很喜欢这幽默搞笑兼自爽的写法。